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🚫 車輛違規停權規定

本校車輛違規停權、停車管理及相關處理方式,依 南華大學車輛管理要點(請點選)  相關規定辦理。
凡車輛未依規定停放、超速行駛或佔用指定用途停車格者,依違規次數累計停權處分;如情節重大者,得取消當學年度車輛通行資格,且已繳納之通行證費用不予退還。
違規次數 處分方式
第1次 停權1週
第2次 停權1個月
累計第3次(含)以上 當學期停權
情節重大者 取消當學年度通行資格,已繳費用不予退還
違規情形包含:
  1. 停放於行動不便及婦幼專用停車格。
  2. 未依規定停放圖書館地下停車場、地下室收費停車場指定停車格及緣起樓地下室收費停車格。
  3. 停放於走廊、行人徒步區、道路紅線區、草坪綠地、紅磚道、通道出入口、妨礙其他車輛通行、柵欄機前等非指定停車場域。
  4. 車輛未依本校速限規定行駛(含超速行駛)。
前項違規車輛於停權期間進出校園者,仍須依規定收費標準繳納停車費用。必要時得予以上鎖或逕行拖吊,車主不得異議,相關費用由車主自行負擔。

🚧 柵欄設備損壞賠償

車輛應減速慢行通過柵欄設備。強行闖越、碰撞或其他造成設備損壞情形者,應依實際損害金額負責賠償,並移送相關單位處理。

⚠️ 其他違規行為

對於不服勸導、態度蠻橫、屢次違規或其他影響校園交通秩序之車輛使用者,學校得視情節輕重通知相關行政或教學單位協助處理,並禁止其車輛再進入校園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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